养殖猪场规定国家环保局对养猪场有以下规定: (1)不能建在居民区。 (2)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都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对环保要求较严格。 (4)要有化粪池,沉淀处理。 补充: 养猪场必须拥有养猪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取可证、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八个证件,才能正式开始养猪。 猪场总体布局有什么基本要求猪场总体布局基本要求: (1)生活区包括文化娱乐室、职工宿舍、食堂等。此区应设在猪场大门外面。为保证良好的卫生条件,避免生产区臭气、尘埃和污水的污染,生活区设在上风向或偏风方向和地势较高的地方,同时其位置应便于与外界联系。 (2)生产管理区包括行政和技术办公室、接待室、饲料加工调配车间、饲料储存库、办公室、水电供应设施、车库、杂品库、消毒池、更衣消毒和洗澡间等。该区与日常饲养工作关系密切,距生产区距离不宜远。饲料库应靠近进场道路处,并在外侧墙上设卸料窗,场外运料车辆不许进生产区,饲料由卸料窗人料库;消毒、更衣、洗澡间应设在场大门一侧,进生产区人员一律经消毒、洗澡、更衣后方可人内。 (3)生产区包括各类猪舍和生产设施,也是猪场的最主要区域,严禁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区,也禁止生产区车辆外出。各猪舍由料库内门领料,用场内小车运送。在靠围墙处设装猪台,售猪时由装猪台装车,避免外来车辆进场。 (4)隔离区包括兽医室和隔离猪舍、尸体剖检和处理设施、粪污处理及储存设施等。该区应设在整个猪场的下风或偏风方向、地势低处,以避免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该区是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