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兽药典几月开始实施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以下简称《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一部、二部、三部的编制工作,并制定了配套的说明书范本,现予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兽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 什么是兽药执行标准兽药执行标准参考《兽药质量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和修订。2021年4月30日,农业农村部修订了收载于2017版《兽药质量标准》(化学药品卷)的血促性素和注射用血促性素质量标准、说明书。 2021年4月30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组织修订了收载于2017版《兽药质量标准》(化学药品卷)的血促性素和注射用血促性素质量标准、说明书,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农业农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