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母猪的用药直接影响到胎儿发育与健康,要注意用药忌讳。
1.利尿药物。由于利尿药物会导致子宫脱水,致使胚胎脱离,所以速尿(呋塞米)在母猪妊娠前期(45天以内)禁用。
2.解热镇痛药。保泰松(布他酮)毒性大,易形成胃肠道反应,肝肾危害。水杨酸钠、阿司匹林具有抗凝血作用,易促发流产,故应禁用。其他解热药物可按量运用,不能随意加大用量。
3.抗生素类药物。链霉素对胎儿毒性大,易致使弱仔,应尽量防止运用;替考星注射液对胎盘穿透力极强,易致使流产,应禁用此类药物。
4.激素类药物。如丙酸睾丸素、乙烯雌酚、前列腺激素、地塞米松等药物易致使流产,应禁用。但氢化可的松可酌情运用。
5.拟胆碱药物。如氨甲酰胆碱、毛果方香碱、敌百虫等药物易致使子宫平滑肌振奋性增强,应禁用此类药物。
6.子宫缩短药。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等药物可导致怀孕母猪流产或早产,应禁用此类药物。
7.降压药。如利血平等药物胎盘穿透力极强,易致使流产,此类药物孕畜应禁用。
8.中药。红花、当归等,具有振奋子宫的作用,易导致流产,早产;大黄、芒硝、巴豆可通过影响肠道反射性引子宫激烈缩短致使流产早产破血药,故不宜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