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家禽是谁提出的1禁养家禽的提出者是中国政府。2中国政府在2005年发生禽流感疫情后提出了禁养家禽的措施,目的是从根源上控制病毒传播,保障公众健康。3在此后的几年里,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养殖业的管理和监督,在流感高发季节对家禽市场进行封闭式管理,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 河北省牛羊养殖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内容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本办法向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严格、防疫健全的养殖区域。 2023贵州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实行农户分户饲养,饲养畜(禽)种类统一,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严格、防疫健全的养殖区域。 第四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条件: 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牛: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羊:常年存栏100只以上; 肉禽:常年存栏3000羽以上; 蛋禽:常年存栏2000羽以上; 兔: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蜂:常年养殖30箱以上。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批号、批准文号、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取得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八条备案应提供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信息。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发放畜禽标识代码。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将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情况上报市(州)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市(州)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标识代码由10位数组成,前6位数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数为顺序号,养殖场的顺序号从0001-5000,养殖小区的顺序号从5001-9999。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养殖公司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土地手续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 5.养殖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这个。 7.办理工商登记 具备了上述所需证件后,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了。 8.备案手续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辽宁省畜禽养殖管理条例我国是畜牧业大国,随着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污染的首要来源。 《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储存设施,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但已经委托他人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 《条例》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条例》鼓励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规定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条例》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