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犬管理规定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对养犬进行分区域管理,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禁止养犬区包括行政区域内机关、医院、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等不适宜养犬的区域。 严格管理区是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及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区域为严格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养区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烈性犬怎么养是合法的喂养烈性犬,一定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了犬类饲养管理条例的城市,对于烈性犬的个人饲养,繁殖是有严格规定的。原则上是禁止个人饲养繁殖烈性犬的。 因为,厂区,矿区安全,或者放牧,科研,培养军警犬等需求,需要饲养烈性犬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以及社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过核准,方可饲养繁殖烈性犬。 民法典养犬管理规定民法典关于养狗的规定细则有: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限制养犬管理规定近几年由于经常发生狗狗伤人事件,国家对养狗家庭有了新的规定,每一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狗狗,,而且对狗狗的品种和体型有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必须办狗证,遛狗狗时必须栓牵引绳,给狗狗接种狂犬疫苗,及时清理狗狗粪便,文明养狗,文明遛狗。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2023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二)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三)养犬不得破坏环境卫生或者公共设施; (四)不得遗弃犬只。 第二十二条重点区域内,养犬人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者拴养; (二)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 (三)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 (四)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五)放弃饲养的犬只,主动送交犬只留检所; (六)对死亡的犬只,在48小时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送犬只留检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