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养犬最新规定最新规定如下: 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 禁止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只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郑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郑州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郑州市广大养犬市民要及时了解最新的养犬法律法规,避免在养犬过程中触犯法律造成处罚。 例如: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犬链全长不得超过1.5米,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