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定见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运营、运送及教育、科研、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自己,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榜首责任人,应当严厉依照动物防疫有关法令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则,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要装备冷藏暂存设备并托付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会集处理。任何单位和自己不得扔掉、收买、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病死畜禽的产生、送交、搜集、暂存、装卸、运送、无害化处理及处理后产品销售等环节,要树立台账等有关记载。
各县(市)、区要依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则的焚烧、化制、发酵和埋葬法等方法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行化制、发酵、碳化等既能完成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本化使用的环保处理方法。2016年全市选用化制、发酵、碳化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比例到达20%,2017年到达60%,2018年末到达100%。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系统建造属于社会公益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疫病发生和畜禽逝世等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病死畜禽会集无害化搜集处理系统。生猪调出大县、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饲养大县、特养大县准则上要建造病死畜禽会集无害化处理场,别的县(市)、区可单独建造,也可跨行政区域与毗邻县(市)、区合作建造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
石市还提出,财政、发改、畜牧等有关部门加大支撑力度,统筹结合有关项目资金,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建造歪斜。对自购化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设备的饲养场,优先给予恰当补助;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划饲养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依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准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则,对病死猪饲养者和会集无害化处理者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