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速推动漳州市生猪饲养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造,近来,漳州市政府出台施行定见。
定见鼓舞生猪饲养场规范化改造,每个饲养场给予30万-60万元的补助;本年年末建成并投用12个公益性工厂化会集无害化处理场。
生猪养殖将实行总量控制
据悉,在“十三五”时期,漳州市对生猪饲养施行总量操控,全市生猪存栏操控在236.8万头以内,年出栏操控在370万头以内。
漳州市需求各县(市、区)要拟定禁养区内生猪饲养场(户)的封闭、撤除方案和补助规范,于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封闭撤除使命,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饲养场如不改造或改造后达不到排放需求的,于2015年末前全面封闭撤除。
至2016年末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划饲养场规范化改造,至2018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上的生猪规划饲养场的规范化改造并完成合格排放或零排放,规范化改造按方案分年施行。
在资金补助方面,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划饲养场规范化改造,参照国家规范化项目改造规范,每个饲养场给予30万-60万元的补助。
今年建成12个公益处理场
在推动无害化处理方面,需求县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城镇政府要实在完成国家有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助80元的方针。
至2015年末,全市建成12个公益性工厂化会集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2015年至2018年以要点城镇为单位每年建造5家以上工厂化会集无害化处理场,至2018年全市畜禽饲养要点城镇全部完成病死畜禽工厂化会集无害化处理;至2016年末,全市根本完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补助方针全掩盖。
另外,鼓舞存栏150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装备病死畜禽无害化机械处理设备。
市政府按年度预算组织专项资金,给予工厂化会集处理场以每台处理机5万元的一次性购机累加补助,对自购自用处理设备的饲养场视设备处理能力给予每台5万元或2万元的一次性购机累加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