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东曾是(安徽合肥)长丰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但是,他不仔细实行责任,致使国家经济损失864300元。其间,两家公司用62头猪就套取了50万元的财政补贴。日前,合肥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了二审判定。
2011年3月,长丰县许陈饲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某法、长丰县绿丰饲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孙某到安徽科鑫育种有限公司安排引入生猪良种,因为郑晓东不实行现场清点头数的监督责任,致使陈某法、孙某、郑某三人实践引入纯种猪35头,却与供种公司商定开具引入纯种猪324头的出售发票,虚开289头。依据每头纯种猪补助1000元的规则,2011年4月长丰县财政局拨付这次项目补助资金324000元,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89000元。
此外,2011年5月,合肥丰楼养猪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庄某、长丰县旺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戴某民到科鑫公司安排引入生猪良种,郑晓东相同不实行现场清点种猪头数的责任,致使两人实践引入纯种猪27头,却与供种公司商定开具纯种猪247头的出售发票,虚开220头。依据每头纯种猪补助1000元的规则,2011年6月长丰县财政局拨付这次项目补助资金247000元,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郑晓东在实行职务上的权限过程中违反规则处理公务,形成国家经济损失864300元。为此,他使用职务上的便当,非法收受别人资产106500元,为别人谋取利益。本年1月27日,郑晓东检举、揭发了长丰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沈某好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4月14日,长丰县检察院对沈某好受贿、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为此,郑晓东具有建功体现,依法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日前,合肥中院二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郑晓东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