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养猪用地新政策?支持养猪场,50头以上养猪场有优惠贷款农业农村部发布相关的政策文件,为鼓励全国养猪户尽快有序恢复养猪生产,全国生猪补贴贷款申请标准再次下降。只要养殖规模超过500头,就可以2020年2月12日 按照天津的新政策,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 二、农村养殖用地新政策?养殖业作为农村的第二大基础产业,近些年来也持续得到国家政策及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 与种植类似,养殖业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土地。在过去,农民占用耕地建造养殖场或养殖大棚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批通过之后才方可将农用耕地转变为养殖用地。毫无疑问,在部分规划并不怎么到位的乡村,养殖户们的这种用地申请往往会遭拒。 随着近几年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这种现象有所改善。 一、养殖用地新政策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论是小型养殖户,还是规模性养殖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需要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即便建好养殖场所,也不允许进行养殖! 三、养殖用地最新政策?养殖用地新政策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养猪场用地审批条件?1、建养猪场首先要向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好养殖用地的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的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土地,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中途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3、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必须得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是由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4、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要向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5、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7、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五、村办企业用地新政策?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2.项目用地选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和规划设计要求; 4.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涉及承包土地的,应给予承包户补偿; 5.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6.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天津商业用地最新政策?在商业用地当中,天津增加了自持性商业、自持性办公、研发设计企业总部、会展中心旅游等用地、通过这些细分,有利于推进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 在工业用地当中,增加了标准厂房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通过增加这两类用地。有利于更好的落实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新兴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七、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关于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有: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1)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八、2024养殖用地最新政策?1、居民聚集区1000米内的养殖场,影响居民生活,要拆除。 2、环保不过关的养殖场,整改不了的要拆除。 3、自然保护区附近的养殖场,要予以拆除。 4、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应当拆除。 九、农业设施用地新政策?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今年明确规定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占用一般耕地应经批准。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对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十、农村工业用地新政策?《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租,出让等方式入市使用; 农村工厂厂房不动产确权需要走购买程序,因为农村工厂厂房属于划拔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归集体,原来有村办企业时使用权是集体所有,后来都是出租或者废弃,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工业用地可以入市交易,只有买到自己名下不能搞不动产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