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通过关闭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升级改造、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搀扶政策等举措全面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整治。 基本关闭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全区禁养区共有生猪养殖场280个,已签订关闭拆除协议场226个,新增120家,尽成关闭拆除总任务数的80.71%;已实施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156个,新增97家,占总任务数的55.71%;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面积33860.69平方米,其中累计拆除65家,面积18691.52平方米。 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升级改造。重点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达标排放环保型等生态养殖模式,研究建设利用猪场堆制腐熟的粪便沃土模式,支持使用生猪粪便制作腐熟有机肥,促进生猪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截至目前,非禁养区有2家存栏250头以上生猪养猪场尽成标准化改造。 有效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搀扶政策。配套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运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6个(其中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点4个、区级和乡镇无害化处理点各1个)。将生猪养猪场标准化改造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按泉政办明传〔2015〕88号文件的规定赠予奖励。(洛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