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通过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尽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措施加大搀扶力度,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严重的生猪生产形势和国家请求2022年浙江省尽成70%自赠率目标,浙江省财政厅提出五项举措支持我省生猪增产保供。 一是综合奖励。按照“菜篮子”市长尽职制和省负总责原则,浙江省财政通过新增调度和整合专项资金,统筹财力实施阶段性综合奖励政策,重点对新建(扩建)的规模猪场和生猪调出县,尤其是对该省作出奉献的地方实行综合奖励。 二是贷款贴息。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建、改扩建建设资金贷款,在中央财政调度2%贴息资金的基础上,同口径再赠予1%的贴息补助。 三是基金支持。由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出资10亿元设立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基金,支持大型现代化养殖场建设和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生猪产业。 四是免担保费。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一定期间内免收生猪养殖贷款担保费,免收部分由浙江省财政赠予补偿。 五是强化防疫。浙江省财政潞傍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生猪生产重点县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加快区域性集中洗消中央等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