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新海港、秀英港两个省际检查站共查获3辆违法违规引入省外生猪的货车,省农业农村厅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日前,新海港省际检查站查获2辆货车,共运载120头生猪,当事人虽能提供2辆车生猪的检疫证明,但检疫证明显示的物种为仔猪,实际运载的为肉用生猪,证物不相符,且在进入我省之前未按规定向新海港检查站申报检疫,同时2辆车肉用生猪均未按规定佩戴耳标。 省农业农村厅在秀英港省际检查站查获了1辆货车,共运载80头生猪,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生猪的检疫证明,且在进入我省之前未按规定向秀英港检查站申报检疫,同时该车生猪未按规定佩戴耳标。 以上3车生猪的货主和承运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农业农村厅执法人员严格调查取证后,依法分别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3车肉用生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偷运生猪入岛行为,避免了相关动物疫病传播,切实保障了我省无疫区公共卫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