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凌晨1点,四川达州通川区境内的徐家坝高速收费立工作人员在出立口查验一辆豫K货车运输的生猪时,发明其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实际来源信息不吻合,并且该批生猪没有耳标。凌晨4点,达州市通川区农村农业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凤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对涉事车辆和三名现场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和初步调查。 据徐家坝高速收费立一名值班收费员称,此前收费立已接到通知:该车辆前不久拟在达渝高速达州南收费立出立,因其携带的手续与实际运输的生猪来源信息不符,已责令其返归启运地且不得在达州再次下道,但车辆随后借机在达州市徐家坝收费立下道。 经现场初步调查,该货车为一台四桥车,车厢为铁制栅栏分成的小格间,上下共三层,每层共10个小格间,共载有生猪92头。经现场当事人之一秦某某陈述,该批生猪从辽宁省运往达州,而根据另一当事人单某某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显示,该批生猪的启运地点为巴中市某养殖场,到达地点为达州市达川区某屠宰场,同时附有该批生猪的牲畜耳标号清单。 因该批生猪实际启运地点与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信息不符,92头生猪实际都未佩戴耳标,且三名当事人不遵守个人允诺、不闻从高速公路收费立已作出的劝返决心。 为进一步查清情况,在民警的协助下,达州市通川区农村农业局执法人员将该批生猪移送到空置隔离场地暂存,并按请求现场对该车92头生猪进行了采血抽样,随后将样本送至达州市动物疫病诊断中央进行非洲猪瘟核酸检测。经过3个多小时的实验检测,据疫控中央实验室的核酸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本均呈阴性,不含有非洲猪瘟病毒。 目前,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已对该车三名违法调运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结果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