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养猪人收藏的网站!

人物 猪品种 猪疾病 养猪技术 政府政策 养猪行情

农村土地法律咨询热线

热门关键词: 母猪 11 生猪价格 玉米 猪价
母猪 | 大白 | 长白 | 二元 | 杜洛克 | 排行榜 | 猪病用药 | 杂粕价格 | 豆粕价格 | 添加剂 | 棉花价格 | 鱼粉价格 | 养鸡

首页 > 养鸡 > 正文

农村土地法律咨询热线

来源:www.zhujiage.com.cn 发布时间:2023-12-05 22:12:19

农村土地法律咨询热线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问:农村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答: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3.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1)农业生产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3)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二、土地承包和流转

    1. 问:土地承包期是多少年?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土地征收和征用

    1.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答: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全国猪价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 养鸡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