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男子156元在熟人那买了一只6.5斤的土公鸡,回去宰杀后,却在鸡肚子中掏出1斤多玉米,他发现这些玉米是用筷子硬塞进鸡嘴巴中,公鸡的胃都被撑破了。于是愤怒地做了一件事。 林先生的岳父这几天在住院,人生病了,胃口就挑剔,医院的饭吃腻了,想吃点清淡的。 妻子让他煮点清淡的。但林先生却认为,可以有清淡的,但也必须要保证营养。他一直很感激岳父岳母,把妻子培养得那么好,跟他结婚十几年,不但孝敬公婆,还把整个家管理得井井有条。现在岳父生病,他作为女婿,自然要竭尽全力。因此岳父刚住院时,他就让妻子请假,全程侍候。而他则时不时带着礼物去看望。但谁曾想,买来的东西老岳父吃腻了,一心想吃清淡的。昨晚接到妻子电话后,林先生就着手准备了。他先给一个卖鸡的熟人打电话,让他留一只好点的土公鸡。他拿回来宰杀,把多余的鸡油给去掉,熬成清淡的鸡汤给老岳父喝。他又去超市买来小米和新鲜蔬菜。 他的计划是,把土鸡熬成清淡的鸡汤,再熬点小米粥,做点清淡小菜,这样既满足岳父想吃清淡东西的欲望,也不让他缺少营养。林先生到了熟人所在的市场,熟人把一只土公鸡给他,说特意为他留的。一斤24元,一共6.5斤,收费155元。林先生扫码后,提着公鸡就回家了。他哼着小曲准备杀鸡,但破开鸡肚子时,他却惊呆了。只见里面好多没消化的玉米。他把玉米一点点往外扒拉,最后竟扒出来一斤玉米,过程中他看到公鸡的胃被撑破了,可见熟人是多么用力地用筷子把玉米强塞进鸡肚子中。林先生的眼睛湿润了,他是农村出身,从小看到妈妈养鸡,他不能想象,把一斤多的玉米强塞进鸡肚子中,以至于鸡的胃都被撑破。那只鸡遭了多大的罪。就算一斤玉米几毛钱,公鸡卖24一斤,熟人为了这24元,却让一只生物在临死前遭受这么大的痛苦! 他想去找熟人质问,想想为了这点钱又不值当。他决定,哪怕以后买贵的,都不去熟人那里买鸡了。但他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他拍视频曝光了这件事,他呼吁商家,不要挣这种昧良心的钱。哪怕把鸡卖的贵一点,也不要对鸡如此残忍。他更想对无数个跟他一样的消费者说,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去找有信誉,有良心的卖家。有很多人纷纷留言:有人说:养鸡的农户不赚钱,杀鸡的贩子挣钱,让公鸡在临死前遭受这样的痛苦,这也太残忍了。有人说:大家都知道买鸡的会给鸡子喂玉米或者包谷,但是像这么用筷子硬塞进去,甚至把鸡的胃给撑破,不仅对鸡残忍,对消费者也很不公平。这样的商家,早晚会受到报应。这件事在法律上该怎么解读?1、鸡贩子在鸡肚子里塞一斤多玉米,侵犯了林先生的公平交易权。他有权拒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当林先生去花钱买鸡的时候,他跟商贩之间已经形成合同,他出钱,商贩给出等值的商品或者货物。也就是说,商贩不管是在价格,质量,还是计量正确上,都应该给予十足的公平公正。可该商贩却利用熟人之间的情分,在知道林先生要把公鸡拿回家宰杀时,强行给公鸡喂食一斤多玉米,他这种做法侵犯了了林先生的公平交易权。林先生是可以拒绝的。2、商贩给公鸡肚子里强塞玉米,构成欺诈,林先生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鸡贩子在鸡肚子里塞一斤多玉米,以此来卖24元一斤的土鸡价钱,也就是说,林先生原本买的6.5斤的土公鸡,实际重量只有5斤多,鸡贩子是故意为之,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林先生是可以要求他退一赔三的,即赔偿买鸡的155元,另外再赔偿465元,共计620元。 3、鸡贩子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惩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对熟人都如此黑心,可见该商贩之前没少做这样的事情,如果市监局介入调查,完全可以把他之前的累计计算。最后会没收他全部违法所得。并根据他实际诈骗金额处以等额罚款,甚至会吊销营业执照。做生意,唯有诚信为主,不欺不瞒,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一个好口碑,才是生意持久兴盛的真正原因。任何的投机取巧,不劳而获,最终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