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兽医在线,了解实用养殖技术和行情信息! 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一、拆迁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四、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五、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哪些房屋可以强拆? 1.违章建筑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9条和40条) 2.拆迁裁决决定应拆迁但未在限期内搬迁的房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