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也就是90年代,在计划经济环境下,大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按部就班,仿佛都没有什么压力(也可能是小孩感觉不到),休息日也很有规律。所以,每到周日,妈妈和三个舅舅都会携全家去探望姥爷姥姥,搞一场名为团聚、实为蹭饭的小型庆典。 当十几口大大小小聚集在姥爷家小院,所有人就都忙活开了。其他人的工作有时还会变化,但大舅不会,因为他的主责主业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杀鸡。 只见大舅先磨好一把快刀、准备好一个干净的碗,然后信步走到鸡笼前,捞起一只漂亮的大公鸡,抓着翅膀拎到院子里。然后,左手握住鸡的两只翅膀、匀出两根手指将鸡的脖子向后仰,右手持刀飞快地划过鸡的脖子。继而顺手把刀丢掉,右手改为提住鸡冠,将鸡的伤口悬在碗口上方接住鸡血,当鸡血差不多流干的时候,将鸡往远处一扔,只见可怜的鸡扑棱扑棱翅膀,原地挣扎几下,一般就不动了。接下来就是烧开水烫鸡毛、拔毛、清洗、剁开等过程,由于这些程序不够血腥,就不再描述啦。 当年的我不过是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却极爱当大舅这个刽子手的粉丝,次次围观,绝不缺席,而且每次还都看的津津有味,只差口水没流出来了。现在回想,真是残忍的不可思议。 在大舅杀鸡的同时,姥爷和爸爸通常要去酒厂打散酒。骑着自行车、带几个白色大塑料桶,一打就是几十斤吧。回到家里,还有一道在我看来十分多余的程序,那就是用漏斗把塑料桶里买来的白酒灌进原来的空酒瓶里,搞得全家酒气熏天。 中午吃饭的时候,大人们推杯把盏,我的注意力则在新鲜出炉的炖大公鸡身上。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鸡头永远是属于我的。每当我仔仔细细啃鸡头时,大人们总是一脸慈爱的念叨:小时吃鸡头,长大当大官。可我鸡头吃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如今活到三十多岁,依然没有任何要当大官的迹象,真是白瞎了那么多鸡头了…… 中午吃过饭、喝过酒,则是大人们抢床的时间。因为姥爷家人多床少,所以总有那么几个喝过酒的大人是抢不到床的,比如二舅,通常只能满身酒气的坐在沙发上歪着脑袋打瞌睡,但是,有我们几个小朋友在旁边叽叽喳喳,又怎么睡的着呢?但愿二舅下次抢床动作快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