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饲料添加剂许可内容,以及饲料添加剂许可内容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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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的生产许可证由谁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不是怎么做?是怎么办。到省级饲料工业主管部门(省畜牧局饲料工业办公室)申请,由农业部组成审查小组现场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颁发生产许可证。 2、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年审方法1、第十三条 农业部自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10日内,将申请提交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发放生产许可证。 2、第三条 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3、第九条 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4、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合格的,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填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综合审核表》,并加盖印章。 5、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6、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3、饲料添加剂批号申请流程?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2.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4. 产品标签样式和使用说明; 5. 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 6. 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饲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但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 7.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复印件。 4、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 2、第九条 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3、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4、第十条第一款一项与第十三条合并,修改为第十条:“生产企业填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5、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 6、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5、经营饲料需要办理什么证件?一是明确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二是统一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申请设立其它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并做出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三是对委托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作了规范,规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受托方应当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文号。 四是加强了对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规定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按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应当报告发证机关。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填写备案表,将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报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饲料添加剂许可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饲料添加剂许可内容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