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饲料添加剂批准文申请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饲料添加剂批准文申请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饲料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去工商部门办理,需带上个人身份证、申请表、房产证明; 2、税务局办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 3、卫生安全协议证明,去卫生安全部门申请办理,接受检查; 4、国家农业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需要产品申报批准。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方法(2004修订)1、第十三条 农业部自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10日内,将申请提交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发放生产许可证。 2、第九条 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3、农业部1999年12月9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4日发布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4、第三条 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罚。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新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还应当办理正式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逾期未提出转为正式生产申请的,撤销试产期保护。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如何在网上申请名称预先登记文号?您可以在网上申请名称预先登记文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首先,您需要访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的官方网站,该网站已开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系统。 2. 在网站上找到文件发布栏目并下载相关表格。 3. 认真填写申请表,确保所选的企业名称具有独特性,避免与已存在的企业名称重复。 4.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名称查重。如果所选名称可用,系统将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受理和登记。 5. 如果所选名称已被其他企业使用,您可能需要重新选择或修改名称并再次提交。 6. 完成上述步骤后,您可以等待工商部门的通知,一旦名称预先核准通过,您将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饲料添加剂批号申请流程?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2.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4. 产品标签样式和使用说明; 5. 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 6. 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饲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但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 7.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饲料添加剂批准文申请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饲料添加剂批准文申请书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