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饲料添加剂包装袋国家标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 加人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人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伺喂反刍动物”字样 2、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在相关政务系统中填报申请资料; 2、受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受理后,由许可审查中心人员上门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审批。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5、发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全网公示许可信息。 3、生产绿色生猪对饲料添加剂有哪些要求?1、饲料添加剂的选用要符合安性、经济性和使用 方便的要求。 2、在仔猪饲料中添加柠檬酸、延胡索酸、甲酸钙等有机酸,可降低饲料和胃肠道的pH,促进仔猪生长发育,改善饲料利用率,并可控制有害微生物繁殖,有效防止仔猪疾病的发生。 3、饲料添加剂应满足以下要求:①长期使用不会对畜禽产生毒害作用和不良影响,不影响种用畜禽生殖生理及胎儿。②有明显的生产效果和经济效益。③在饲料和畜禽体内具有较好的稳定性。④不影响畜禽对饲料的采食。 4、饲料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02月0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中文名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公布日期 1999年5月29日 施行日期 2012年5月1日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最后修订时间 2017年3月1日 关于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和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标准、饲料添加剂评审要求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