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用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其上建设养殖用房不构成土地变更使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充分尊重土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耕地耕层不被破坏、耕种条件不被破坏,土地承包者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畜禽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储备土地的需要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空间并提供土地条件。地方政府不得以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等为由,禁止、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禽养殖所需土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无需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转换。” “其他企业和个人设立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举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建筑、疫病等附属设施防治设施、饲料库、硬化道路等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土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必须按照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法律。”当然,养殖场也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建设来建设。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设计要求的,仍不能建设。即使建成,也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证明》,否则养殖场就白建了,也无法进行养殖。 《全国土地分类》中明确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用地上建设养殖场,不构成土地性质和用途的改变。今年起,不再需要审批养殖用地。不过,建设养殖场还是有一些要求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不得破坏种植条件,不得破坏农田耕地层。 2、不能建设在农田保护区内,只能建设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止在禁止养殖区域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地、村庄等。 4、必须符合环评设计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