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想养猪,还是你是打算扩大养殖规模的业主,你都常常被土地问题所困扰。过去,养殖业规模并不大。养猪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活费用,小户的违法行为并未受到重视。但随着一些小型养殖场的大规模关闭,规模化养殖的出现和壮大,养殖逐渐进入公司化、法制化轨道,养殖业与土地法规政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逐渐凸显。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建设养殖场。土地的性质和规划同样重要。选址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则会给养猪场带来负面后果。灾难性的损失。选择地点时,首先要了解土地的性质。这是很关键但很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我们在选择养猪场用地时一定要注意不要选择基本农田。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不允许改变用途。一旦建成,就会有人出面清理,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在选址时,还需要了解该地块及周边地块的近期和远期规划,避免所选地块与政府未来其他重大开发项目发生冲突。如今,由于很多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昔日的城郊甚至远郊,这几年已经变成了高楼林立的开发区、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养猪场不得不搬迁到更偏远的地方,甚至可能因为选不到合适的地点而无法继续养殖。要了解这些情况,首先需要到该地块所在的政府国土部门查询该地块的地籍,其次需要到政府规划部门查询该地块的规划。基本农田是不可侵犯的。即使不再种地,占用基本农田养猪仍然是红线。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非常严格。不仅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占用基本农田也需要国务院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区基本农田或荒滩也是当前需要面对的一种现实尴尬。当初,国务院要求乡镇划定基本农田。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基层政府将很多山区划为基本农田。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不少农民放弃了山边的田地和养猪场。结果这部分基本农田长出了树木,无法利用。严禁在基本农田内建设养殖区。但由于一些地方没有闲置滩涂、荒地或一般耕地可供利用,在基本农田上规划大规模养殖区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土地较为平坦的地区,这给土地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这种事情养殖场不敢举报,国土资源部门也不愿意管。实际情况与当时的政策是矛盾的。但如果想申请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养猪场,国土资源部门肯定不会批准。养猪配套设施用地禁止超过7%。 《现状用地分类》将附属设施用地定义为:农业项目区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一、管理和生活用地,即设施农业生产所需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办公、生活设施等用地; 2、仓储用地,即储存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场所用地; 3、硬化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公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为禁止一些超大型养殖企业以养猪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通知》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7%以内项目用地规模(含规模化养牛、养羊配套设施用地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大不超过15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超过上述比例的,必须办理土地产权变更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非法占用林地五亩的,将被判入狱。农场通常位于峡谷中,周围环绕着山脉或树木。随着养殖业的逐步发展,周边林地成为猪场扩建的首选。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非法占用五亩林地的,将面临刑事处罚。林地如何合法使用?根据《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开展各类建设工程,不得占用或者少占林地;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养猪场急需土地怎么办? “禁养”二字就像悬在农民头上的一把刀。随着养殖业环保政策趋严,禁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进入最后倒计时。无论是暴力拆迁还是民主决策,都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一些农民想知道是否可以开垦荒地继续种植业?而他开垦的荒地又归谁所有呢?是否需要缴纳土地租金、合法开垦的土地可以使用多久、开垦土地是否有补贴等问题充斥着大家的脑海。事实证明,农村开垦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不能享有与承包地同等的权利。首先,我们需要判断开垦土地是否合法。国有荒地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承包,村集体荒地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以正常承包的形式进行承包。开荒时只要农民出钱出劳力,村集体就会优先给你承包,并收取适当的承包费。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荒地进行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必须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可以确定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正常合法开垦的荒地可以使用50年!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用地处理的请示》: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其上建设养殖用房不构成养殖用地。土地用途的变化。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养殖用地不再核准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充分尊重土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耕地耕层不被破坏、耕种条件不被破坏,土地承包者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 那么养猪场应该建在哪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建议:1、养猪场应尽量利用荒山、滩涂等未利用土地以及低效闲置土地; 2、养猪场不得占用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乱占优质耕地; 4、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层的损害;五、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